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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礙燈必須根據建筑物高度、環境和類型,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低、中、高光強燈具,并確保燈光同步閃爍以標示輪廓,保障飛行安全。
航空障礙燈是為防止飛行器在飛行過程中碰撞地面障礙物而設置的重要警示設備。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相關規定,凡是在凈空區域內高出地面一定高度的建筑物或構筑物,都必須按規定安裝航空障礙燈。其主要作用是通過燈光顯示物體的高度與輪廓,使飛行員能在夜間或低能見度條件下清晰識別障礙物。
目前我國主要遵循的技術標準包括《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5001-2021)、《航空障礙燈》(MH/T6012-2015)以及正在征求意見的新國標《航空障礙物標志與照明技術要求》,這些標準對燈具分類、光強、顏色、閃光頻率及安裝方式等均有明確規定。
安裝原則與布局要求
頂部設置:任何高出周圍地面45米以上的障礙物,其頂部必須安裝至少一個航空障礙燈。
中間加設:若物體總高超過45米,則應在頂部與地面之間每不超過45米加裝一層中/低光強燈,盡可能等距分布。
輪廓標識:對于大型建筑群或橫向跨度大的結構(如橋梁),水平方向也應每隔約45米設置一盞燈,以完整勾勒出輪廓。煙囪類結構,頂部燈應位于頂端下1.5–3米處;若考慮煙塵污染,可下移至4–6米位置。
同步控制:由多個燈具組成的系統,其閃光時間差異不得超過1/60秒,通常采用GPS或專用控制器實現同步。
居民影響規避:在城市住宅區附近安裝時,應避免燈光直射住戶窗戶,減少光污染擾民。
補充說明
近年來,隨著LED技術和太陽能供電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航空障礙燈采用節能長壽命LED光源,并結合光控自動啟閉功能,提升可靠性與環保性。同時,智能監控系統可遠程檢測燈具運行狀態,一旦故障即刻報警,極大提高了維護效率。
結論
航空障礙燈的設置是一項涉及航空安全的關鍵工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標準。關鍵要點如下:
按高度選型:45米以下用低光強紅燈,45–150米用中光強紅/白燈,150米以上必須使用高光強白燈。
分層布燈:垂直間距≤45米,水平輪廓每45米左右設燈。
同步閃光:確保所有燈同步閃爍,誤差≤1/60秒。
合規認證:所用產品須取得中國民航局指定檢測機構的合格報告。
建議新建項目在設計階段即納入航空障礙燈規劃,并由專業單位實施安裝與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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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航空障礙燈http://www.winlueng.com)